“中华民族”一词有两种内涵略有不同但又相关的含义,一是指“汉族”,一是指以汉人为主干的中国境内所有族裔的人民的总称。“中华民族”一词,由梁启超首先提出,其后得到杨度和章太炎等诸多学者阐释与政府认可。1905年梁启超在〈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〉一文中,使用了“中华民族”七次(简称为“华族”),并明确表示:“今之中华民族,即普遍俗称所谓汉族者”,是“我中国主族,即所谓炎黄遗族。”,可知,梁启超认为中华民族就等于汉族。其后,中华民族一词的内涵有所扩大,成为以汉人为主干的中国境内所有族裔的人民的总称。
清末革命以后,以孙中山为首之革命志士提出:“五族共和”(汉满蒙回藏,回指维吾尔族)之中华民族,团结满、蒙、维吾尔族等其他民族,创建中华民国,因而引发一系列关于汉族与中华民族关系的研究与民族问题。
如孙中山革命时,关于满洲人是否为要驱逐的外族,还是五族共和之一的民族。“中华民族”一词的演进也因此反映了近百年来国族与民族主义的相关争议。因为“五族共和”口号关系,一般认为中华民族也包含了汉族,蒙古族,满族,维吾尔族,藏族。但汉族诸多民系中,并不包含满族,蒙古族,藏族,维吾尔族。